(原标题:格力电器: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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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7月30日讯,有投资者向格力电器(000651)提问, 根据贵公司2024年年报,递延所得税资产附注中的“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部分的披露,其中,有约17.02亿元的可抵扣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且在2034年才到期,首先想请问是哪些公司/业务造成的如此大额的亏损?管理层为何判断该等亏损即使有10年的时间可以抵扣仍依然无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为何是10年?现行税法一般可抵扣年限是5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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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及谨慎性原则对可抵扣亏损进行会计核算;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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